2010-06-21

今天回家在地鐵見到一個超迷你裙女子。

一襲粉紅色毛巾料子的連身裙,又或可稱之為長身Tee,不懂fashion的我也覺得應該不是甚麼特別貨色,衣長僅過臀部,胸口開得有點低,當然也是因為女子的胸前也偉大。齊眉的瀏海,過肩的直髮。因為大部份時間走在她後面,所以看不清她的樣子,但見有化妝,不算很濃的娃娃裝,也不淡,但總算是標緻。挽著銀色的小手袋,手上有浮誇的粉紅色膠戒指,透色膠面的船踭涼鞋,有platform,近4吋。


一邊隨著人流向地面前進,一邊見那女子用手扯裙腳。是的,裙太短,在上樓梯時我一抬頭便看個全相,想躲也躲不來,雖然也沒有意思要躲。

客觀說,女子身材絕對稱得上窈窕,應豐滿的地方恰如其分,不太誇張。雖然不算高、但比例均稱腿看來也修長。

大概有不少男人一路的看她。



然而,我一點也不覺得她吸引。

其一,以我在fashion雜誌打滾的日子,這種造型,不合格。一個字,俗。

其二,不說打扮,就是形體動作上,也俗。就是說,沒氣質。




我從前不會留心這類女子的,從來不。
我終於明白到,原來每個人的品味都不一樣。意思是,就算我多不屑,卻原來喜歡的,大有人在。


只是太過自傲的我,從沒想到,看電影,與看人,尤其是外表,其實,也是個人口味。有人就是喜愛那類型的,你奈不了何。


而誠然,就算我如何變,也變不了那種女子。料子有限是當然的原因。但就算整形可以整到那種地步,我也不會是那個模樣。


以形體去吸引別人的目光,我似乎是沒有這種慧根。有人說,我太不「女孩子」,我終於明白了。


就算我穿起裙子,我也沒有那種女性的自覺,沒那種所謂的「女人味」。




清楚明白後,又覺得,其實,又有甚麼大不了?這個不就是我?我從來也是這個模樣。

如果我認識到這樣的一個人,我也會覺得她可愛吧!學會喜歡自己,才能好好愛人。對自己殘忍到難過,又怎有愛人的力量?



又,一個人,有很多面。你喜歡這一面,卻不代表他的另一面你接受得了。一直心裡以為自己明白這道理,卻真正面對時,所有面貌還是混在一起,看到一面又騙說自己看不到另一面。



塔羅說,我有能力看到事物,掌握到事情,只在乎我想不想這樣做。


相信自己,也相信這世界仍然是美好的。

2 則留言:

les 說...

我明。<-- 大力點頭中

can 說...

謝謝。(衷心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