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6-13

某程度上,我笨得可以。

就是明知有些事情可以利用,或只是單純不用那麼辛苦,但我就是覺得不應做。原則問題。


因為這樣,所以常蝕底,蝕得很緊要。


我不是那麼的硬朗堅強,這麼能撐,只是因為一些原則,不損人,也不違背良心,不為人添麻煩。自己的事,應份是自己做的。別人的事,能幫得上忙就幫。


有人曾告訴過我,說我對自己比對別人更殘忍,大概是這個意思。



對自己比對別人更殘忍

不過,我喜愛自己這樣子,也相信有人一天我會遇上一個欣賞這個樣子的我的人。




我相信我也會喜歡一個喜歡這個樣子的我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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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:

cza 說...

怎麼寫成了「遺背」?是「違背」啊。

can 說...

早上7點半校稿還校得清楚呢, 已改, 謝謝